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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中国康复医学会获批2023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1

    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我会2023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申报项目)予以公布,为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班管理的通知》(国卫办人函﹝2022﹞43号),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2023版)》《中国康复医学会学术活动管理办法》《中国康复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中国康复医学会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办法》,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申办要求

    1.项目申办单位要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定位和要求,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充分发挥项目在康复医学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2.项目申办单位对项目负主体责任,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培训纪律,加强学风建设,合理安排培训日程。在下发培训通知、学员入学报到和学习培训期间,要对学员明确有关纪律要求。强化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引导学员端正学习态度,按照培训日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须严格遵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执行,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举办地点、项目内容等相关信息。无特殊情况未完成的将影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4.项目申办单位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流程监管,确保项目按要求规范执行。

    5.项目举办过程须依规、守法。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质量,并规范发放学分证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如违反有关规定,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二、审批报备

    1.申办单位应提前一个月将通知、议程、预算上报学会培训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同时应在学会官网及微信平台发布相关活动信息。授课教师、内容和课程总学时等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调整的,变动范围应控制在30%以内,且新更换的授课教师职称原则上不得低于原授课教师,所授学分数按照实际课程学时相应核减,每位授课教师理论授课内容不超过3学时。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学科专业要求。

    2.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办班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报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自觉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因未办理备案,造成学分无法正常发放的,由申办单位负责。

    3.申办单位须在项目举办2周前登录“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报备项目举办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项目举办结束后2周内通过“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项目活动日程表、考试试题、学员通讯录(请使用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使用情况简介表。

    4.活动结束后,2周内将项目执行相关教学图片、视频、教员与学员现场签到表及通讯录、教材和(或)幻灯片、学员对项目评估意见原始记录和评估结果、学员考核试卷及成绩、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面授项目)评估指标打分表等有关文档报至学会培训部。

    5.为进一步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的评估,“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填报的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学会各分支机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重要评估内容(评估指标详见附件4)。


    三、学分证书

    1.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管理和发放按照《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0﹞02号)《关于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全面启用电子学分证书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0﹞23号)等有关要求执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均统一采用电子学分证书,学分证书不得收取费用。

    2.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完成并获得审核通过后,可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首页的“学员学分查询/证书打印”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学员姓名,即可查询/打印学员参加学习所获学分等情况。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汇欣大厦A座308室

    中国康复医学会培训部

    邮政编码:100101

    电话:(010)64210670-614/613

    联系人:张艳萍、刘玉

    邮箱:jijiaopeixun@carm.org.cn



    附件1:中国康复医学会获批2023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申报项目)名单.pdf

    附件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2023版).pdf

    附件3: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面授项目)评估指标.pdf

    附件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数据评估指标(2023版).pdf

    附件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地址及联系方式.docx

    附件6: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通知模板.docx

    附件7: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上报材料汇总清单.docx

    附件8:中国康复医学会培训项目预(决)算表(模板).docx

    附件9:中国康复医学会各分支机构账户信息



    中国康复医学会

    2023年1月30日



    下载盖章版通知:关于公布中国康复医学会获批2023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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