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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批准南昌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等25家单位为中国康复医学会第二批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 14:13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康发〔2023〕187号)和《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单位评审标准》,经专家评审,报学会审定,批准南昌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等25家单位为“中国康复医学会第二批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单位”,并授予牌匾和证书。望以上单位按照相关标准与要求,进一步加强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单位的建设与管理,加快康复医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康复治疗师专业能力和整体素质,为中国康复医学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中国康复医学会第二批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单位名单


    南昌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

    南京市江宁医院

    十堰市太和医院

    厦门市第五医院

    湘雅博爱康复医院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

    陕西省康复医院

    北大荒集团总医院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南京市第一医院

    浙江省中医院

    广东省中医院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

    安徽省皖南康复医院(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襄阳市中心医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湖南省康复医院

    黑龙江省海员总医院




    中国康复医学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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