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帮助残疾人恢复、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全面、充分地参与、融入社会生活,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原卫生部共同起草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及地方调研,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对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研究修改,形成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立法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专家可在2015年8月20日前,通过网络、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国务院法制办,同时,将意见反馈至中国残联康复部;或者将意见直接反馈至中国残联康复部。
附件: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链接地址: )
联系人:中国残联康复部综合处 孙光
电话:(010)66580090
电邮:sunguang@
中国残联康复部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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