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办公室(秘书处),各直属单位综合处(办公室),有关国际组织中国委员会:
2015年5月10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决定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且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其中被取消的第14项为“国际科技展览会及其他重大国际科技活动审批”,审批部门为科技部,取消的文件是《国际科学技术会议与展览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外字[2001]311号)。
为做好取消上述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根据国家现行相关管理文件规定,向各有关单位通知如下事宜:
1.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事业单位等机构举办的涉外展览,由展览主办单位报商务部审批或备案。
2.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事业单位等机构举办的国际会议,由会议主办单位报中国科协后按审批权限审批。
3.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事业单位等机构举办附设小型科学技术展览的国际会议,如附设展览面积在1000平米以内、以展览展示为主、不涉及经济贸易行为,在国际会议报批时写明展览面积等相关情况,做好备案工作。如附设展览的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或涉及经济贸易行为,会议主办单位应参照通知第1条报商务部审批或备案。
联 系 人:汪晨晨
联系电话:68528491
国际联络部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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