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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3

    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质量,强化项目过程管理,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1﹞9号)要求,结合我会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现就做好中国康复医学会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采用申报预审和网上填报相结合的方式。

    1.申报预审:各分支机构作为项目申报的主体渠道,下载《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完成填报并经分支机构主委审核后,由分支机构秘书将申报表word文档和主委签字后的申报表扫描件发邮件至学会培训部(邮件题目为:×××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有多项目申报请统一打包发送,培训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

        各分支机构主任委员作为项目申报和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应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审核,保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和规范化管理。

    2.网上填报:预审通过后的项目,学会培训部统一通知分支机构主委或秘书长,由分支机构指定人员凭借专有登录名和密码登陆“国家级CEM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 /),按照审核后的内容进行网上填报。

    网上填报完成(状态显示为“已上报”)后,打印出纸质项目申报材料(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内容并可打印),“项目负责人签字栏”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封面盖分支机构公章(公章已交总会的请主委签字)后寄学会培训部统一存档备查。

    二、申报时间

    1.申报预审阶段: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20日

    2.网上填报阶段:2021年8月28日~2021年9月2日

    三、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项目申报要以提高全国康复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为目的。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的原则,项目设计要注重针对性和可行性;根据培训目标和培训效果,确定合适的项目名称,设计与之匹配、切实可行的培训内容、授课教师、教学形式、学时安排、考核和评估方式等,且与其他同类项目相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在项目举办时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举办时间、举办地等项目相关信息。

    2.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统一接受总会财务部门的管理,坚决防范商业利益影响培训内容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效、有序开展。

    3.树立正确的意识形态,不得出现意识形态相关问题。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按照国家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凡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批准、批评、通报、责令停办、取消1~3年申报资格等处罚。

    (二)内容要求

    项目内容要有科学依据、符合伦理道德原则,并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完整性。项目内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当前健康中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乡村振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2.本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发展前沿;或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或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或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或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3.其他有助于提升康复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的内容,如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卫生政策法规、医德医风和医患沟通等。

       (三)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在所申办项目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既往3年曾担任过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负责人,每年新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内容应为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2.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护理专业可为副高级),且在项目申报的专业委员会任职,对项目学术水平和课程安排进行统筹规划和质量把关,并必须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和项目执行。合理安排授课教师数量和构成,培训目标与效果相匹配,原则上50%以上的授课教师为本专业委员会成员,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学科专业。每位授课教师理论授课内容原则上不超过3学时。

    3.授课教师应能充分把握国家卫生健康发展方向和宏观政策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项目所属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或)实践能力,具有较高的教育实践能力,能够根据项目主题内容和学员情况有针对性地准备授课主题和内容、清晰讲授,不得出现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在项目举办时授课教师、讲课内容和课程总学时等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调整的,变动范围应控制在30%以内,且新更换的授课教师职称不得低于原授课教师,所授学分数按照实际课程学时相应核减。

    (四)其他要求

    1.每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鼓励到西部省市举办项目。

    2.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以新申报项目或备案项目的形式申请,不得重复申报。严禁冒用其他单位名称或名义进行申报。

    3.各申报单位在填写申报表前请仔细阅读《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附件1),按照要求认真填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各分支机构填报的“申办单位”一律为分支机构全称,如“中国康复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不得使用简称),且与公章一致。总会申报的项目为“中国康复医学会”。

    4.重组或新成立的分支机构须提前与学会培训部联系,填报《中国康复医学会分支机构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单位账号申请表》(附件3),由培训部下发申报账号、登录名和密码。

    5.各工作委员会所申报的项目内容,应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项目。

    6.各培训基地按照学科归口管理的要求,各专业委员会为项目的业务指导单位和申报单位,培训基地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单位和承办单位。

    7.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如2022年拟继续举办的,项目申办单位可申请作为2022年备案项目举办,具体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将另行通知。

    四、项目评审

    1.总会培训部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申报的预审,以及网上申报的审核。

    2.各申报单位上报的项目须经过中华医学会、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的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

    五、结果公布

    总会将于2022年1月初对通过评审的2022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予以公布(第一批项目),于2022年4月公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第二批项目),公布渠道包括中国康复医学会网站和“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 )。

    请各申办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备案项目和基地项目须安排在2022年4月1日以后举办)。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玉 孟庆岩

    电  话:010-64210670转613,614

    邮  箱:jijiaopeixun@

    地  址:北京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308室

    附件: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要求

    2.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3.中国康复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系统分支机构申报单位账号申请表

    中国康复医学会

     2021年8月9日

    下载盖章版通知: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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