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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 00: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医学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康发〔2019〕8号),结合目前康复护理专科培训的需求,中国康复医学会统一部署,委托康复护理专业委员会对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进行遴选、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

    1.中国康复医学会成立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评审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学会培训部。

    2.评审专家组由7~9人组成,评审专家从康复护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抽取,康复护理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担任组长,是评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者应回避:专家来自参评单位的;专家与参评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二、申报要求

    1.申报

    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的单位,填报《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申报书》、自评报告(依据评审标准开展自评,形成文字材料,后附自评得分表)、佐证材料(对应自评报告,对评审得分项提供的佐证材料)、承诺书(承诺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为确保申报材料完整有效,须在申报书、自评报告、承诺书上签字并盖章。

    2.纸质材料采用胶装成册,申报书、自评报告、承诺书装订成一册,一式2份,其中1份为原件(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1份为复印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复印件”;佐证材料装订成一册或多册一式1份,提交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均须与电子版一致,纸质材料需快递至学会培训部。

    3.电子申报材料:申报书、自评报告需提交一份word文档;盖章签字的申报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顺序为申报书→自评报告(含打分表)→佐证材料→承诺书,形成1个独立ZIP格式压缩文件,以“单位名称(与红章一致)+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命名,同时发送至两个指定邮箱各一份。

    4.申报单位须是中国康复医学会的单位会员,应在申报时完成学会单位会员申请注册、缴纳会费手续。

    5.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邮寄材料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三、评审实施

    1.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事求是,统筹兼顾,择优评定。

    2.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评审程序包括:形式审查、线上评审(函审)、视频答辩、专家评议等。

    3.评审办公室汇总评审专家组的评审结果,报学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总会会长办公会批准后公布。

    4.被评为“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的单位,由学会统一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评审要求

    1.严密组织。开展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评审工作是促进康复医学事业发展的需要,引导康复机构内涵质量建设的重要举措,申报单位要依据培训基地建设标准,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实事求是提供评审资料,凡在评审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2.严格标准。组织实施培训基地评审,要坚持标准,严格评审,突出内涵重点,从综合管理、教学能力、专科能力和保障能力等四个方面全面评估。

    3.把握时效。受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上报评审相关资料(申报书、自评报告、佐证材料、承诺书);专家评审组接受任务及评审材料后按照总会要求按期完成评审答辩并上报结果。

    五、联系方式

    评审办公室:刘  玉,010-64210670-613   孟庆岩,010-64210670-614

    学会会员部:于宛平,010-64210670-610

    专业委员会:温贤秀,18981838823   朱世琼,17708130793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308  中国康复医学会培训部 孟庆岩 13911558238

    电子邮箱:peixunbu@ (总会培训部)和11124871@ (康复护理专业委员会)

    附件:

    1.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申报基本条件

    2.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评审标准

    3.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申报书

    4.自评报告模板

    5.承诺书模板

    中国康复医学会

    2021年12月2日

    下载盖章版通知:关于申报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