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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度康复服务行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8

    各分支机构党支部:

    今年以来,各分支机构党支部按照学会党委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统筹安排疫情防控与康复服务行活动,创新方式、积极作为,取得明显成效。为鼓励先进,宣扬典型,树正导向,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拟开展2021年度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服务行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发扬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评出质量、评出导向、评出动力,引领、促进“党建强会”特色品牌康复服务行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二、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从分支机构党支部中评选产生;先进个人从参加康复服务行活动的广大康复医学科技工作者中评选产生。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4项(含)以上条件的,可参加先进集体评选:

    1.积极开展活动。年内开展2次(含)以上康复服务行活动,或单次活动天数达到1天(含)以上、参与专家在5人(含)以上,线上线下受益人员在100人(含)以上。

    2.深入基层服务。坚持下沉活动重心,面向县、区级(含)以下基层行政区域、革命老区、边疆地区等地的医疗机构和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服务。

    3.发挥组织功能。活动中注意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党员专家的带头作用,突出党建元素(悬挂党旗或党支部旗帜,党员专家佩戴党徽等),抓好与党建工作融合结合。

    4.延伸服务效果。积极开展健康中国战略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力所能及地为参加义诊患者提供救治、康复等方面条件;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旨在提高康复医疗水平的长期帮扶关系。

    5.及时反映情况。活动前,主动向学会报备方案;活动期间,协调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学会报送文字、图像等资料。

    6.结合实际采取其他措施,提高活动质量。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4项条件的,可参加先进个人评选: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加所在单位和分支机构党史学习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会会员。

    3.积极响应学会党委号召,自觉服从分支机构党支部安排,年内累计参加2次(含)以上康复服务行活动。

    4.在活动组织和实施过程中,表现突出,作用明显,有典型事迹。

    四、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各分支机构党支部对照评选条件,自荐先进集体,推荐先进个人,并填报推荐表(见附件)。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党支部原则上推荐1-2名先进个人。无合适人选也可不推荐。

    2.秘书处评选。学会秘书处汇总各分支机构党支部的推荐意见,择优遴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形成表彰建议。

    3.党委审定。学会党委审议确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表彰方式

    在2021年第五届中国康复医学会综合学术年会上,予以通报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学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六、材料报送

    1.请各分支机构党支部认真研究推荐上报候选对象,按要求组织填写《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服务行活动先进集体推荐表》《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服务行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并在指定时间内将推荐表的纸质版(分支机构主委或党支部书记签字)和电子版发至中国康复医学会党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308室)。

    2.推荐截止日期:2021年10月25日。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

    胡前安  13691088638  qianan.hu@ ;

    联系电话:010-64210670转605

    附件:

           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服务行活动先进集体推荐表

           中国康复医学会康复服务行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国康复医学会党委(代章)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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